全文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农牧便函〔〕号

为做好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在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个人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理由,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10月7日。

电子邮箱:xmsxmch

agri.gov.cn

传真:–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转自:中国兽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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