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恶性肿瘤特病办理须知你了解吗
恶性肿瘤特病办理须知
01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办理)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02
办理地点
医院
内科医技楼一楼肿瘤特病办理窗口
03
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病人,需提供与申报病种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医院专用章)。住院病历打印时间:一般在出院10-15个工作日后,打印地点:医院的病案室。
2.仅门诊诊治未经住院诊疗的病人,需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生签字并盖章)、医院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医院专用章)。
3.CT、PET/CT、磁共振、骨扫描等影像检查片子(有明确病理诊断报告且无远处转移者除外)。
4.病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
说明:
如果病历资料超过五年申请办理,须重新复查,结果提示有复发或转移者方可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原始病历资料、复查的病历与检查资料(其他要求同上)。
04
办理流程
第一步
门诊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挂特病门诊号。
第二步
备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病历资料等,等候叫号。
第三步
根据叫号依次到窗口开具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四步
到指定窗口登记并咨询。
第五步
到指定窗口审核盖章。
第六步
携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与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特病证。
05
各区县医保局办理特病证需补充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区县医保局还需提供病历等资料(详情咨询当地医保局)。
06
恶性肿瘤特医保报销政策
(一)恶性肿瘤特病门诊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放化疗期间必须的支持治疗和全身或局部的对症治疗。
2.恶性肿瘤的全身和局部药物化疗及化疗期间必须的支持治疗、化疗后局部或全身的对症治疗。
3.镇痛治疗包括:药物(中药、西药)镇痛、针炙。
4.检查:X线检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检查、CT、B超。
(二)恶性肿瘤特病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1.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医保可报销费用累计达到的标准(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门槛费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
2.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下不予报销,起付线至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报销90%,基本医保支付限额至大额支付限额报销%。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每年4.7万元,大额互助基金支付限额每年5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
1.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医保可报销费用累计达到的标准(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门槛费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
2.封顶线: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可以报销的最高额度,特病门诊与住院报销合并计算封顶线。成人封顶线一档每年8万元,二档每年12万元。
3.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下不予报销,起付线以上医院80%,医院60%,医院40%)。医院,参保二档比一档多报销5%。
4.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年的起付标准为1.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大病医保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60%。
随访
-86828186-
-88256-
办理-6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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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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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庞彤彤
审核
程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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