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患了癌症咋就迟迟得
年10月18号,家住太原的王大姐不幸被查出患了癌症。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王大姐选择了坚强,积极进行治疗。而且,王大姐曾经买过一份中国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按照合同规定,差不多可以获赔20万左右。王大姐本以为保险公司理赔后,她治病的经济压力会有所缓解,可是保险公司却迟迟不给她赔付......
今年1月17号,记者在太原市北大街见到了王大姐。王大姐说,去年十月份,她感觉自己左边的乳房里面有个肿块,医院检查。谁想才四十一岁的她竟得了乳腺癌。
王大姐说,经过手术和几次化疗,她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这时,她想起了她买过的保险。原来,去年四月份的时候,王大姐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王大姐赶紧咨询了给自己上保险的业务员,竟然得知自己有可能得到24万的理赔,她就赶紧提交了资料。
之后,王大姐就一边化疗一边等待理赔款。可万万没想到,从去年11月22号提交资料,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保险公司却迟迟没有给她答复。王大姐说:“十三号我跑到保险公司,理赔部说我的案子已经交到了省里。可是某些地方有疑问,需要调整。”但是,这个所谓的“调查”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了。
记者向给王大姐上保险的业务员了解情况,业务员说,王大姐的病是过了观察期6天发生的。观察期是6个月,过了观察期之后初次发生的重大疾病,就可以理赔。但是王大姐是过了观察期6天发现自己得病的,所以公司需要对此进行详细的调查。
原来,保险观察期也被称为等待期,是指在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该时段内,被保险人患病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所以,问题就出在了王大姐检查出癌症的时间。
记者也找到了中国人寿太原分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他表示,迟迟没有给王大姐理赔,一方面是因为她得病的时间比较巧,另一个是因为王大姐不是本地人,是东北的。而且要核实的东西比较多,结果还没有出来。
那么这个调查会持续多久呢?
王大姐能及时拿到理赔的治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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