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肿瘤医院里离婚有故事的人

医院里离婚

?雅妤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曾在龙城的一家国企工作过几年,年调入省城后与原同事鲜有往来。十九年过去了,旧同事的面目多已模糊,大多数人的名字我也记不起来了。但,我却一直记得一个叫兰素珍的人。

我记住她的原因不仅因为她是在我调离前不久去世,我参加过她的遗体告别仪式,且因为她在去世前一周医院的病房里离了婚。

兰素珍去世时只有49岁,但似乎从她进我们单位的第一天起就被叫做“老兰”。老兰在单位本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她是资料室的保管员,这是个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岗位,与同事打交道的机会不多,加上她性格内向,不爱言语,很少主动与人交往,在单位也没有什么关系亲密的朋友,若不是她的婚姻出了问题,相信单位的绝大部分人恐怕连兰素珍是谁都不知道。

我最初与她有往来,是在年,当时她被第一任老公家暴赶出家门,没有地方住,单位安排她住进单身宿舍楼里,成为我的邻居。

90年代初期,离婚率还没有现在这么高,那个时候无论哪位员工的婚姻发生变故都免不了成为同事之间八卦的话题。老兰搬进单身宿舍不久,一天中午,我和一群同事在饭堂吃午饭,正好和工会女工委员马大姐坐一桌,知道马大姐参加了老兰的离婚调解,便有人向马大姐打听老兰的事。经马大姐讲述,我才对兰素珍有了初步了解。

老兰不是本地人,她老公(我们姑且叫他老李吧)原是部队的副团级干部,三年前转业到本市,她是作为随军家属根据相关政策被安置进我们单位的。老兰被家暴的原因是老李有了外遇,情人逼上门来,老李铁了心要离婚,为了造成两人已经分居的局面好让法院判离,老李用暴力强行把她赶出家门。听完马大姐的话,同事们无不同情老兰的遭遇,谴责老李的无情无义。谴责完薄情郎,众人的兴趣又转移到婚外情上,打听起老李和第三者的故事来。

马大姐的兴致明显高涨起来,她告诉我们,老李与“小三”是在火车上认识的,老李去年去北京出差,在火车卧铺车厢邂逅一位东北女人,两人攀谈一路,相见恨晚,如天雷勾地火,进展迅速,下火车时两人便已成为情人。在北京分手时,两人约定回去后各自离婚重组家庭。东北女人的行动力超强,不到半年就顺利离了婚,并通过老李的关系,从黑龙江调到龙城工作。这边厢,老李摆脱老兰却很不顺利,老兰死活不愿离婚,无奈,老李只好使用暴力,将她打跑。“在火车上与陌生女人相处了两天两夜,回家就要抛弃结婚近20年的结发夫妻,这老李太不是东西。”马大姐愤愤不平地骂道。

“那个东北女人长得怎么样,多大年纪了?”有同事问。

“我没见过,听说比老李年轻十岁,长得不算很漂亮,体型还有点胖,但听说比较会打扮,看起来很有女人味。”马大姐答。

“这我们就可以理解了,这场战争,老兰必输。”几个同事交流了一下目光,会心一笑。

半年后,法院判决老兰和老李离婚。他们的两个孩子都未满18岁,一人抚养一个。老李要了儿子,女儿判给老兰。法院判离后,老兰把17岁的女儿芳芳接到她住的宿舍,母女俩在那间十平米的单间里生活了一年多。

单身楼里住的多是刚参加工作不久,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下班后都是到外面或单位食堂吃饭,饭后大家互相串门聊天,相处都挺和谐。老兰母女住进来后,用与我同宿舍的小晴的话来说,是给我们单身楼添加了一串不和谐的音符。老兰的女儿搬进来不久,老兰就在公共走廊上摆上一张桌子,开始炒菜做饭。她不是偶尔做一顿,而是一日三餐都做。

老兰解释说饭堂的饭菜太贵,自己做饭能便宜些。她每天中午下班以后才去菜场买菜,常常我们已经午休了她还在炒菜,油烟味和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很是影响我们午睡的质量。晚上我们饭后散步回来,还看见她们母女俩坐在走廊上吃饭。每次看见我们,老兰都站起来打招呼,表情讪讪的,大约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小晴曾对我吐槽老兰的小气和自私:“在饭堂两三块钱就能吃一顿,哪里贵了?为了省几个钱,把楼道搞得乌烟瘴气的,现在走道上放满了她们母女俩的东西,走路不小心都会被绊倒。”

单身楼的隔音不好,夜晚经常能听她们母女俩吵架的声音。常常是老兰想教训女儿,女儿反唇相讥,争吵往往能延续到深夜。我有时躺在床上,听着隔壁母女俩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对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凉感。那段时间,单身楼的同事们虽然觉得她们可怜,当面不好说什么,但背后议论起这对母女,语气分明是不屑的。

半年多后,芳芳高中毕业考上本地的一所大专,住到学校去了,老兰也不再在走廊上做饭,我们单身楼才恢复到原样。

有一天早晨,我打开房门,看见一个烫了头发身穿花旗袍的女人从我眼前飘过,随之飘过的还有刺鼻的花露水的味道。小晴从我身后探头出来,和我一起看着那个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下楼梯,等高跟鞋的“踏踏”声消失后,才一起叫起来:“天啊!刚才走过去的那个女人是老、兰?”

从我认识老兰的第一天起,一年四季都见她穿着款式老旧质地普通的长袖长裤,从未见过她穿裙子,也没见她穿过颜色鲜艳的衣衫,发型亦是一成不变的直短发。今日突然见她烫了头发,穿起了花旗袍,这转变的跨度之大,让我和小晴受到了惊吓。

不出所料,老兰那天的打扮在单位引起了小小的轰动,许多同事借口去资料室查资料,实则是想仔细看看变了样的老兰。老兰羞答答地告诉大家,头发是昨晚刚烫的,旗袍是自己买的布料找人做的,第一次穿,也不知道好看不好看。“好看,你很合适穿旗袍。”同事们由衷地赞美。

老兰原来在同事们的印象里,就是一个普通通通毫无魅力的中年妇女,今天这么一打扮,大家仿佛第一次发现,老兰的样子还是不错的。她的皮肤虽然有点黑,但五官很端正,属于耐看型的。她身材消瘦高挑,平时的着装显得有点干瘪,但穿上旗袍后,身体就有了曲线,看上去添了许多女人味。

从那天起,老兰一天天变得好看起来。她又去做了两身旗袍,轮流穿着来上班。每天看着穿旗袍的老兰安静地坐在资料室里,也成了单位里的一道风景。

我和小晴发现老兰常常在傍晚出门。她脸上搽了粉,在旗袍上喷了花露水,香喷喷地从我们门口飘过。这种情形,不用猜我们也知晓,老兰是去相亲了。

老兰露出想要再婚的意思,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她开出的条件是,对方必须是50岁以下,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家琢磨着这是因为她的前夫老李是副处级,所以她再婚的对象不能比前夫条件差的意思。可是,龙城只是一个地级市,此时并没有几个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需要找老婆,就是有,也不一定就轮到她老兰。多次相亲失败后,终于有人给她介绍了老王。这个老王在电台工作,虽然只是个部门主任,但有副高职称,相当于副处级,总算是符合老兰的条件。老王的妻子半年前因肝癌去世,他们有三个孩子,但皆已成人。虽然在老兰眼里,老王的相貌丑陋了一些,年龄也已52岁。但老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亲,知道老王也许是自己能找到的最好的对象了,便点头答应。

两人交往不到两个月,单位开始新一轮福利分房。老兰和老王领了结婚证后,就顺利地分到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新房。老兰的新房离单位不远,我和小晴有一次晚上去逛街,遇见正在散步的老兰夫妇。老兰比婚前圆润了一些,脸上的气色也好多了,她温顺地挽着老王的手,两人俨然是一对恩爱夫妻的模样。

单位的同事再议论起老兰来,都说她是苦尽甘来,终于在第二春里找到了幸福。马大姐甚至有些嫉妒地说:“天天见他们挽着手去散步,这半路夫妻倒比我们这种几十年的原配夫妻还恩爱!”。

转眼过了三年。年秋,老兰在单位的例行体检中检查出得了中期肝癌,此后便一直医院几进几出,与癌细胞抗争。有一次工医院探望她,我也去了,在病房见到她时,吃了一惊。她剃了光头,身体好像变小了许多,睡在病床上,身形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见我们来看她,她从床上坐起来,似乎觉得自己的模样见不得人,一直低着头,眼睛不敢与我们对视,不时摸摸自己发青的头皮。

马大姐见她没有陪人,便问她怎么回事。她说白天有护士上班,没有关系,晚上女儿芳芳会过来陪她。马大姐问:“老王呢,他来不来照顾你?”

老兰红着眼圈说:“很少来。就是动手术的时候来看过几次,已经好久没有来过了。”

马大姐说:“怎么能这样,医院,老公怎么能不来照顾?要不要我找他说说?”

老兰哭着说:“说也没有用,他是个无情无义的人。”

马大姐:“不会吧,你们俩感情不是挺好吗?”

老兰:“好什么,那都是做给别人看的!我就不该嫁给他!他的前妻就是得肝癌死的,现在我嫁给他不过三年,也得了肝癌,他是个有毒的人!”

马大姐:“这只是巧合而已,你的病和他前妻没有关系,你别胡思乱想了。”

老兰:“不是我胡思乱想,我心里的苦没有人知道。刚结婚的时候我们是好过一阵,可结婚不到一年两个人就开始闹矛盾,以前我和前夫老李吵架,他会动手打我,老王虽然不动手,可冷暴力和拳头一样伤人啊!他平时不关心我也就罢了,我现在得了病,没有多久好活了,他还是那么冷漠,怎么不让人寒心!”

马大姐:“真是没想到啊,我还以为你们······”

老兰:“马大姐,你知道的,我这是第二次结婚了。第一次离婚后,我觉得很丢脸,想着第二次婚姻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别再离了,所以我对他是百依百顺。可他的心根本不在我这里,还在他原来那个家里。你们见我和他天天一起出去散步,其实走到半路我们就分手了,他回家看他儿子和孙子,我一个去公园瞎走。人家说得肝癌的人都是因为生气没发出来,我就是这样的啊,有苦无法诉,有气不敢发,一直郁结在心里才生的癌啊!”老兰说着哭起来。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马大姐说:“我一直以为老兰第二次嫁得不错,还用她的例子来鼓励一个刚离了婚的朋友,没想到今天被打脸了,原来这恩爱都是装出来的啊。看来半路夫妻想要一条心,难啊!”

第二天马大姐真的去找了老王,指出他对老兰关心得不够,希望他能尽丈夫的义务,医院照顾病妻。老王应答得不慌不忙,有理有据。他首先承认自医院看望老兰,但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孙子得了肺炎,也在住院,他下班后得医院医院的儿媳吃。他诚恳地接受批评,表示等孙子出院后就多去陪老兰。但最后又说,他已经是个55岁的人了,自己身体也不好,去医院陪床体力实在是吃不消,芳芳还年轻,多陪陪母亲是天经地义的。

这次交流,老王给马大姐的印象非常不好,她事后对我们吐槽说:“老王就是个伪君子。可以给住院的孙子送饭就不能给住院的老婆送饭?这话听得真让人寒心。”

一个月之后,医院出来了,要与老王离婚,起诉书已经递交到法院了。我不解地找到马大姐问道:“兰阿姨已经病成这样,明知时日不多,为何还要费劲离婚?”

马大姐答:“主要是为了她女儿芳芳。芳芳现在是和他们一起住,老兰想要在死之前把老王赶走,把房子留给芳芳。”

马大姐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老兰是担心自己死后,老王和芳芳住在一个屋檐下,后患无穷,她要在死前替女儿扫清障碍。反正她对老王已经寒了心,不想让他在自己死后还占便宜。

“老王同意离婚吗?”我问。

“当然不同意了。老王原来的房子现在住着儿子一家子,他的如意算盘是老兰死后,过几年芳芳又嫁了,这套住房就归他所有了,他还可以在里面再娶一房妻呢。所以法院调解时,老王坚持说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马大姐答。

“那怎么办?这么拖下去,这婚离得成吗?”我本来想说要是老兰撑不到法院判离就死了怎么办,但因为太不吉利就没说出口。

“老王就是看准了老兰活不了多久了,所以才故意拖延。他妈的,这个臭老王把老娘的正义感激发出来了,我马大姐还就是要管一回闲事,帮老兰解决好这件事。”马大姐看来是真的的动了气,连粗口都爆出来了。

一周后,老兰病情加重,医院,医院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

马大姐找到在城区法院工作的一个亲戚,请她帮忙。这位亲戚听了老兰的遭遇也很同情,决定特事特办,医院的病房里开庭,审理兰素珍的离婚案。

我没有亲眼见证老兰当时离婚的情景,在现场的马大姐事后是对我这么描述的:“在老兰的病床前,法院的工作人员劝说老王同意离婚。老王开始态度很坚决地表示不愿离婚,说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会损害他的名誉,甚至还很恶心地说自己深爱着老兰,不愿在她最后的时刻离开她。法官询问兰素珍的意见时,她当时已经虚弱得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拼了命才挤出一句话,‘我坚决要求离婚,请求法官同志成全我这个将死之人的最后一个愿望’。那情景,看得我都要流泪了,对老王说,若真如你所说你还爱她,就签字离婚吧,完成她最后的的心愿,就当是在行善积德,好不好?你要是不签字,她当场气死了,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将来她的儿女能不找你麻烦?他被我吓住了。加上法院的同志也在一旁做工作,老王无奈只好签字同意离婚。”

“兰阿姨的情况怎么样?”我问。

“老王签完字气冲冲地走了,老兰由芳芳扶着签完字也软了,倒在床上。她现在瘦得不成样子,体重还不到80斤,看样子撑不了多久了。”马大姐说完,深深地叹了口气。老兰的癌症发现时只是中期,手术做的又很成功,医生说若好好静养,是有希望再活五年的。可因为她这么折腾,癌细胞已经再次扩散了。

一周以后,我在单位门口遇见马大姐,她说芳芳打电话过来,说老兰不行了,医院。我也想见老兰最后一面,便医院。

到医院时,看到芳芳坐在病房门口哭,看见我们过来,告诉我们她妈妈刚刚已经去世了。护工正在里面给母亲擦洗身体,换干净衣服。芳芳上大学后我们就很少见面,听说她已经毕业,在父亲老李的安排下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工作。没想到芳芳还记得我,并叫得出我的名字。我打量了一下芳芳,她的模样已经和几年前有了很大变化,现在的芳芳无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远超其母。两人的性格也不像,老兰内向懦弱,芳芳却外向泼辣,听说离婚判决的当天,她就叫上男朋友一起把老王的东西收拾出来放到门口,并给家门换了锁。

护工出来了,告诉芳芳衣服已经换好。我们跟着芳芳走进去,看到已经去世的老兰身上穿着的居然是一件旗袍。看到那件熟悉的花旗袍,想起几年前老兰第一次穿着它从我宿舍门口走过的情景,我的眼睛流下泪来。

芳芳看到母亲的遗体,放声大哭。马大姐把芳芳拉出病房,我跟着出来,两人在走廊上一起安慰芳芳。芳芳哭的时候,鼻涕比眼泪还多,不停地抽出纸巾擤鼻涕,病房门口已经落了一地白花花的纸巾。突然芳芳停止哭泣,眼睛冒出怒火。我觉得异样,顺着芳芳的眼睛望去,看到老王提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走进了病房。“他来干什么,谁给他的消息?”芳芳说着要跟进去,被马大姐拉住了。

两分钟后,老王出来了,他一眼都没看芳芳,低头走了,但我分明看到他离去时眼睛红了。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巾,用力擤了一下鼻涕,然后把纸巾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

两天后,我参加了在殡仪馆举行的兰素珍遗体告别仪式,意外地见到了老李。他和芳芳姐弟站在一排与前来悼念的亲友握手。听说他的仕途因为与老兰的离婚官司受了影响,一直未得提拔。如今老兰去世,他在儿女的要求下,能不计前嫌,以家属的身份参加前妻的追悼会,算是对当年的伤害做了一点弥补。听芳芳说,她爸爸与东北女人再婚后过得也不幸福,现在两人处于分居阶段,不排除以后有离婚的可能。

唉,这个世界上,人性的弱点永远总是想得到的太多,而愿意付出的太少。

参加完兰素珍的追悼会不久,我就接到调往省城的调令,离开了龙城。十九年后,因被某件事情触动了记忆,写下这个故事。

作者:雅妤,热爱写作的家庭主妇。出版有长篇小说《一个人的倾城之恋》和《卧底》

本文责编: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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