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肿瘤病人住院费用实行ldq
近日,医院住院的张先生第二次化疗结束,在收费结算处办完了刷卡结账手续,成为该院首例享受我市按病种收付费待遇的参保人员,同时也标志着部分恶性肿瘤的手术、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政策医院顺利落地。
按病种收付费是指患者从入院起,按某一单病种的临床路径标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医院按照规定的定额收费标准收取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产生的费用(除输血、带药出院、超出标准部分床位费)。患者结算方式是由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张先生此次住院费为元,按病种付费医保报销了元,个人负担元。张先生第一次化疗住院费为元,按医农保报销了元,个人负担元,第一次比第二次结算个人自付金额多付约元。实施按病种付费,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医院自主控费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医院已有10名像张先生这样的参保人员成功通过按病种付费结算。在患者确诊收住入院后,医院与患者签订《海安市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住院服务合约》,明确告知该病种治疗方案及结算标准、结算办法,取得参保人员的同意和配合,服务合约签订后,参保人员按规定接受签约病种的医疗服务、治疗,这种结算方式减少和控制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增加了医疗服务的合理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有效控制了不合理费用的上涨。
据悉,此次实行按病种定额收付费的恶性肿瘤病种一共有7个,分别为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按照我市规定,乳腺癌切除术按病种收费价格为元/例,医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按95%计算,即元/例,职工医保患者报销比例为70%,医保报销.5元,患者只需自付.5元。治疗费用如超过元,医院承担;治疗费用如低于元,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不变,按实结算。
医院院长姜志宝介绍,符合这些病种的医保患者无论花费多少医药费用,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部分,医院和医保机构结算。肺癌、食管癌、胃癌等患者如果需要实施手术、放化疗,手术、放化疗费按照每个疗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江苏省规定的每疗程最高结算标准,医院承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http://www.ningbohuodai.com/yyjj/7942.html